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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湖口这399艘渔业船舶证书注销,不得再从事任何渔业捕捞!

    信息发布者:张艳爱
    2020-09-08 14:43:34   转载

    关于注销长江及鄱阳湖湖口县水域 

    《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退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湖口政府网5月13日公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75号)及《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口县长江及鄱阳湖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府办发〔2019〕37号)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渔船和捕捞许可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19〕20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湖口县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领导小组批准,决定注销长江及鄱阳湖湖口县水域《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内含渔业船舶登记证、渔业船舶检验证、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后所有渔船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渔业捕捞作业,违者将依据《刑法》及渔业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自2020年5月20日起,对我县辖区内399艘渔业船舶的《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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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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