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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岭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注意了!5月1日后一定要登记挂牌!还有摩托车...

    信息发布者:张艳爱
    2020-04-22 10:59:57   转载

    上周,湖口交管大队发文

    5月1日起,

    将正式实施电动车登记挂牌

    这两天交管大队前来询问挂牌的人明显增多


    为不让大家跑空
    经小编实地了解
    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
    目前暂时不能办理登记挂牌
    5月1日之后可前往办理!


    重点还是免费!

    需缴纳保险费!


    致全县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使用成本低、出行方便等特性,成为广大群众的出行交通工具。但是,电动车迅猛无序增长,交通违法大量存在,交通事故频发,加之电动车无保险,导致事故发生后赔偿难以到位,给全县交通安全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2019年11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批准了《九江市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

    一、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列入江西省非机动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挂牌后方可上城市道路行驶。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未列入江西省非机动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在《条例》实施前购买的,实行临时通行标志管理,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止2023年5月1日;《条例》实施后购买的,不予发放临时通行标志,不得上城市道路行驶。

    二、符合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应当进行机动车登记挂牌,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方可上城市道路行驶。对不符合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条例》实施前购买的,实行临时通行标志管理,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止2023年5月1日;《条例》实施后购买的,不予登记,不得上城市道路行驶。

    三、对国家暂未出台标准的三轮、四轮等电动车,在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以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发布前,发放临时通行标志,发布后按照规定执行。

    四、实行临时通行标志管理的车辆,免费办理登记上牌,过渡期满后,不得上城市道路行驶。

    五、电动车登记挂牌需提供:1、需挂牌电动车;2、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持异地身份证的还应提供居住证明);3、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如遗失可持销售商、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车辆来源合法的证明或个人承诺)。车辆所有人需购买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公司或其它有经营权保险公司提供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二轮电动车100元/年、三轮电动车300元/年、四轮电动车500元/年)。

    六、电动车驾驶人应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文明出行,拒绝交通违法。驾驶电动车按序通行、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位停放。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的交通新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七、相关处罚细则请上网查看《条例》。

    为了方便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办理登记上牌和车辆保险,各乡(镇、场)将设置临时集中办理点,交管大队设立专门窗口。希望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条例》规定,主动办理电动车登记上牌和保险。《条例》实施后,对违反《条例》规定的电动车将依法处罚。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营造全县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大家身体健康、出行平安!
    湖口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湖口县文明办
    2020年4月


    另外

    还未挂牌的摩托车车主们

    快来登记挂牌

    随时都能办!


    工作人员正在为

    摩托车拍照登记


    这种烧油三轮车也同样需要挂牌

    交管窗口服务电话:0792-6325002

    请广大车主积极配合
    为电动车、摩托车挂牌
    以免给自己今后上路行驶带来麻烦!

    本文由湖口热线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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