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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2018年湖口涉农补贴在这里,共发放2970余万元!

    信息发布者:张艳爱
    2018-11-29 08:46:17   转载

    粮油站2018度涉农补贴


    一、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资金总额。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9275295.84元(含2017年节余资金)。


    2、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是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3、资金发放。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对国有农场和村集体所有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对公账户。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张榜公布,并在县政府或县财政、农业等部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资金使用。补贴资金应全部用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增施有机肥,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耕地轮作等方面,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


    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1、资金总额。300万元(2017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项目追加资金)。


    2、补贴对象。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为主要粮食作物(我省限定为水稻)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3、补贴内容。主要围绕农机购置补贴在机插、机烘、机防等薄弱环节上的标准偏低、推进难度大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4、补贴发放。采取先购后补、先建后补、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局牵头组织验收和补贴核算,由县财政局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在30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法人账户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并将资金拨付情况在县政府或县财政、农业等部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稻油轮作试点补贴


    1、资金总额。270万元


    2、补贴对象。武山镇和舜德乡自愿参与稻油轮作试点的农户。优先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耕地轮作试点。


    3、补贴内容。在双季稻低质低效区域,适当调减早稻种植面积,推广“一季优质稻+油菜”水旱轮作种植模式。


    4、补贴发放。验收合格后,对参与实施稻油轮作试点的农户,实施耕地轮作生态环境补贴,每年每亩补助150元,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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